防雷服务承诺

    一、文明办事、热情服务、工作中要做到礼貌待人、态度和蔼、热情周到、有问必答,以便民、利民、为民为工作目的。

    二、公开办事制度、办事程序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

    三、建设单位或个人办理防雷设计(方案)图纸审核、提供资料完备的,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,五个工作日内办好审核手续。

    四、对新建建(构)筑物防雷设施全过程检测监理自接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达现场。

    五、防雷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,登记资料、核发合格证工作,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遗失防雷证件补办手续三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    六、雷电灾害事故调查,在接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,雷电灾害事故鉴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